主要包括:地震台网监测、现场流动观测、地震趋势判定、震情信息报送等。
2.10 灾害调查评估
主要包括:地震烈度、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发震构造、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等调查,以及科学考察等。
2.11 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
主要包括:火灾、水灾、危化品、毒气、地质灾害监控与处置,以及水库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污染物防控、环境监控和核设施安全保障等。
2.12 社会治安维护
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维护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交通秩序维护、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警戒等。
2.13 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
主要包括:震情灾情信息发布、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国内外舆情收集、分析和引导、国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组织安排等。
2.14 应急保障
主要包括:物资、装备、通信、电力、交通等抗震救灾保障。
3 演练准备
3.1 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演练应在地震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演练之前,演练组织单位要成立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演练领导小组,通常下设策划部、保障部和评估组。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演练活动,其组织机构和职能可以适当调整。根据需要,可成立演练现场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
3.1.1 领导小组
负责演练活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审批决定演练的重大事项。演练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或主要协办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一般由各演练参与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在演练实施阶段,演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常分别担任演练总指挥、副总指挥。
3.1.2 策划部
负责应急演练策划与演练方案设计、演练动员与培训、演练实施的组织协调、演练总结评估等工作。策划部负责人一般由演练组织单位具有应急演练组织经验和地震应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组织协调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等阶段各项工作。策划部设总策划、副总策划,下设文案组、协调组、控制组和宣传组等。
文案组。负责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编写演练总结报告,以及演练文档归档与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