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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8
“临时船舶吨位证书”核发审批单

船名

 

船舶识别号

 

船宽(m)

 

型深(m)

 

量吨甲板长(m)

 

船舶类型

 

龙骨安放日期

 

完工日期

 

船检登记号

 

船籍港

 

船舶制造厂

 

计入总吨位的处所: 

量吨甲板以下围蔽

处所的型容积(V1)              

 

量吨甲板以上围蔽

处所的型容积(V2

 

量吨甲板以上固定装载

旅客的开敞处所(V3)           

 

量吨甲板以上固定装载货物的开敞处所(V4

 

总吨位

 

净吨位

 

      

 

 

 

 

 

 

 
       

                       初审:    年  月  日

        

                       复审: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附件9
“船舶吨位证书”核发审批单

船名

 

船舶识别号

 

船宽(m)

 

型深(m)

 

量吨甲板长(m)

 

船舶类型

 

龙骨安放日期

 

完工日期

 

船检登记号

 

船籍港

 

船舶制造厂

 

计入总吨位的处所: 

量吨甲板以下围蔽

处所的型容积(V1)              

 

量吨甲板以上围蔽

处所的型容积(V2

 

量吨甲板以上固定装载

旅客的开敞处所(V3)           

 

量吨甲板以上固定装载货物的开敞处所(V4

 

总吨位

 

净吨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安全技术中心:

 

    我分中心对标题船已签发“临时船舶吨位证书”,经初步核查,标题船符合签发“船舶吨位证书”的条件,现向钧中心提请签发“船舶吨位证书”。

  

                   分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复审: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备注:该提请单在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签发“临时船舶吨位证书”时自动生成并盖章提交

  附件10
船舶吨位丈量复核工作委托书

  编号:
  本委托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规定发给。
  委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受委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船名:           船检登记号:
  船舶识别号:
  船舶所有人:
  船舶经营人:
  该次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名称: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CCS国内航行入级船舶/非水网地区省内航行船舶

吨位丈量复核发证提请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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