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加强工作指导上下工夫,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制文艺节目下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六)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
要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监管工作,通过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全面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四、对象和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法律的表率,带头学习以
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要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