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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正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和新形势下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立足系统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6.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培训内容,加强宪法知识的考试,通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宪法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律,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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