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安全性、耐久性普遍增强;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住宅品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有效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到201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1%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支持大型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出台有关政策,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向开发与建造、资本运作与生产经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方向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从单一业务领域向多业务领域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2.促进中小建筑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拓宽中小建筑企业发展的市场空间。通过给予中小建筑企业相应扶持政策,提供融资、信息、政府采购优惠、培训等公共服务,促进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积极引导建筑周转材料、设备、机具等租赁市场发展。
3.大力发展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营造有利于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推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提高服务品质,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
(二)加强技术进步和创新
1.健全建筑业技术政策体系。建立工程关键技术目录,完善技术成果评价奖励制度,总结、推广先进技术成果,继续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制定推进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相关政策,完善相关激励机制。
2.建立完善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通过开展战略联盟、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储备,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工程科技含量,推进建筑业技术更新与创新。
3.积极推动建筑工业化。研究和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门窗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通用性、可置换性,以标准化推动建筑工业化;提高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制造水平,促进结构构件集成化、模块化生产;鼓励建设工程制造、装配技术发展,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一些适用工程上采用制造、装配方式,进一步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鼓励和推动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菜单式全装修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