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深化改革与稳定发展相结合。继续推进国有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制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完善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健全市场机制,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稳定发展。
(三)发展目标
至“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1.产业规模目标。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全国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全国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20%以上。巩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
2.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基本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劳务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劳务人员技能和标准化意识,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调整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大型企业做强做大,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
3.技术进步目标。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高速铁路、公路、水电、核电等重要工程建设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大型骨干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勘察设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年度科技经费支出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0.5%。特级及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建立和运行内部局域网及管理信息平台。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实现施工项目网络实时监控的比例达到60%以上。大型骨干工程设计企业基本建立协同设计、三维设计的设计集成系统,大型骨干勘察企业建立三维地层信息系统。
4.建筑节能目标。绿色建筑、绿色施工评价体系基本确立;建筑产品施工过程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C60以上的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10%,HRB400以上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45%,钢结构工程比例增加。新建工程的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达到100%,新建工程的建筑施工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全行业对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5.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建筑市场监管法规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等制度基本健全;工程担保、保险制度逐步推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完善;有效的行政执法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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