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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8. 人员资质管理的技术支持。

  (三)全国辐射环境监测

  1.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2.核与辐射设施辐射环境的监督性监测;

  3.核与辐射应急监测;

  4.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运行与管理。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的技术支持

  1. 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2.进口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及境外核安全设备活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五)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与评价

  对现有核基地与核设施及其外围的辐射环境及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掌握国内现有核设施厂区及其周围的地表、地下水及主要环境介质中的核素的分布现状及污染状况,提出政策和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业绩;

  (三)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四)具有相对稳定的核与辐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五)具有与拟申报项目相适应的工作场所、设施与设备;

  (六)拟申报项目与申报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汇总表》纸质文件各一式2份(需盖章),电子文档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等。

  附件2: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应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应为现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所在部门

(科室)

 

职 务

 

职 称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符合指南范围,应根据工作内容具体明确项目名称)

拟申请经费(万元)

 

所属专项

(按照指南所属专项名称规范填写)

 

 

 

 

 

一、所属子项名称1

(一)项目名称1

1.项目必要性

2.主要内容

3.预期成果

4.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包括项目起止时间)

(二)项目名称2 

……

二、所属子项名称2

……

 

(目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科研、管理情况等工作基础,500字以内。)

(本单位近3年承担的核与辐射安全项目工作情况简介)

单  位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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