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的通知
(环办函[2011]9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现征集2012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我部将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一批项目作为我部2012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请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做好201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8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 刘一 李儒君
电话:(010)66556852
传真:(010)66556394
电子邮件:nnsazonghe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附件: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指南
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表
3.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2012年申报指南
为了指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项目主要内容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管理技术支持
1. 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等的研究;
2.计划、财务和绩效考评等技术支持;
3. 法规、标准等文件的编制、修订与审查;
4. 技术培训;
5. 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技术支持;
6. 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宣传与教育;
7. 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科研开发、技术调研与跟踪等;
8. 其他综合管理事项的技术支持。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1.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2.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3.核材料管制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4. 铀矿冶、伴生矿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5. 核技术利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6. 电磁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持;
7. 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