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39号――关于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二)调查范围。
  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
  四、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
  (一)同类产品认定。
  根据商务部2005年第37号公告,在原反倾销调查中,调查机关对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和被调查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生产过程、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因素进行了调查,认定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物理、化学性质相同,用途基本相同且可相互替代,包装及销售渠道也基本相同,属于同类产品。在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和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调查机关认定,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属同类产品。国内生产的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相同或相似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在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方面基本相同。
  二者均是性能优良、用途广泛的有机氯溶剂。常温下为无色透明重质油状液体,易流动,易挥发,不易燃,具有类似氯仿的气味。分子量为131.39,熔点-86.7~-87.1℃,沸点86.7~87.2℃,相对密度1.455~1.475,闪点32.2℃,自燃点410~420℃。可微溶于水,能与大多数有机溶剂自由混溶,与普通金属不发生化学反应。具有麻醉性,是一种有毒的化学品。
  2.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相同或相似,产品特性基本相同。
  国内企业和俄罗斯企业生产的三氯乙烯产品均采用乙炔法,生产工艺相同。日本企业生产的三氯乙烯采用乙烯氯化法或乙烯氧氯化法。不管采用上述何种生产工艺,其所生产的三氯乙烯产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基本相同。
  3.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的用途基本一致。
  二者均是碳二有机氯溶剂中溶解力最强的一种,是优良的金属脱脂洗剂,主要用于彩电、电冰箱、汽车、空调、精密机械、微电子等行业作金属部件、电子元件的清洗剂,其主要优点是脱脂彻底。用在化工原料上可生产氯乙酸、二氯乙酰氯、八氯二丙醚、六氯乙烷等产品,还可以用作溶剂和萃取剂,在农药和医药行业也有一定用途。还可用于生产氯氟烃的替代品:HFC-134a、HFC-100、HCFC-123、HCFC-124、HCFC-125,并取代1.1.1-TCA的大部分用途。
  4.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的包装和销售渠道基本相同。
  国内生产的三氯乙烯与被调查产品大都以桶装或槽装,并且通过直销、经销商经销或其他方式销售到最终用户,销售渠道基本相同。
  综上所述,国内三氯乙烯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生产工艺、产品用途、包装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相似,在市场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因此,二者具有可比性和可替代性,属于同类产品。
  (二)国内产业认定。
  根据《反倾销条例》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三条,调查机关对代表国内产业申请期终复审的企业山东滨化和阿拉善达康进行了调查。调查期内上述企业生产的三氯乙烯产量之和占同期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反倾销条例》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国内产业。本裁定所依据的国内产业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以上2家申请企业。
  五、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六、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一)倾销调查期内倾销情况。
  俄罗斯
  由于没有俄罗斯的生产商、出口商应诉并提交答卷,调查机关无法直接获得其倾销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因素等数据和证据。依据《反倾销条例》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俄罗斯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等进行认定。
  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对俄罗斯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的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俄罗斯的三氯乙烯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日本

  由于没有日本的生产商、出口商应诉并提交答卷,调查机关无法直接获得其倾销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因素等数据和证据。依据《反倾销条例》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对日本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因素等进行认定。
  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对日本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进行了认定,对影响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可比性的因素进行了调整,并在同一贸易环节进行了比较。
  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倾销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的三氯乙烯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二)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

  俄罗斯

  由于没有俄罗斯生产商、出口商应诉并提交答卷,依据《反倾销条例》二十一条,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可获得的最佳信息,通过对俄罗斯三氯乙烯倾销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出口能力、对中国的出口、对第三国(地区)的出口的分析,对俄罗斯三氯乙烯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审查。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可获得的最佳信息。
  1.调查期内的倾销情况
  前述倾销调查表明,倾销调查期内俄罗斯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存在倾销。
  同时,调查机关注意到,在原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中,俄罗斯三氯乙烯对中国出口的倾销幅度为3%至159%。措施实施期间,没有俄罗斯三氯乙烯生产商向调查机关申请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根据现有材料,调查机关未发现俄罗斯三氯乙烯对中国倾销出口情况发生变化。
  2.出口能力
  (1)产能、产量和闲置产能
  单位:万吨

期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产能

8

8

8

8

8

产量

4.80

4.40

3.44

2.80

2.00

产能利用率

60.00%

55.00%

43.00%

35.00%

25.00%

闲置产能

3.2

3.6

4.56

5.2

6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