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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的通知
(商建函【2011】492号)


  为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商务部制定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含试点企业名单)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

  为提升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水平,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按照《通知》要求,决定2011年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11年12月,在16个试点地区完成7.5万家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任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搭建完成并实现在线管理、移动业务、金融服务等功能。

  (二)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程度,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的,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科学规划、择优选择、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扎实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部署服务终端设备。服务终端设备由商业零售终端(含收款机、扫描枪、计算机等)和金融零售终端(含POS系统、转账电话、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设备)组成。

  (二)搭建信息系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负责搭建,系统应满足各试点地区需求并主要具备以下功能:

  1.农家店管理功能。支持农家店实现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以及办理移动增值业务功能。

  2.流通企业管理功能。以互联网为平台对农家店进行管理,处理各种订单、报表等业务,并实现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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