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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行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2009年,修订后的《邮政法》颁布实施。以《邮政法》为基础,《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配套的邮政业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等陆续出台,为邮政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国家邮政局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为邮政业依托综合交通运输平台、加快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中国快递协会成立,加强了行业自律,促进了政府、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完善了快递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
  3.普遍服务保障力度显著加大
  《邮政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邮政普遍服务,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给予保障和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体系初步建立。五年来,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邮政企业运营负担,实施西部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改造和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增强了西部和农村地区的邮政服务能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邮政企业服务“三农”。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了政策和资金扶持。
  4. 快递服务持续快速发展
  《邮政法》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经营快递业务的基本规范,促进了快递服务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主体竞合、多层次服务共生的快递市场发展格局。2010年,我国快递业务收入达575亿元,年均增长19%,占邮政业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45%。快递网络、服务领域和产品种类不断拓展,快递服务与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联系更加密切,促进生产和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
  5. 科技应用水平逐步提升
  邮政业信息化水平、标准化水平、运行维护能力大幅提高。自动化分拣技术、无线传输技术、车辆运输跟踪定位技术、影像监控技术等广泛应用。手持终端和无线录入设备等进一步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实物传递网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稳步推进,网络运营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邮政业标准化体系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国邮政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整体上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有待突破,邮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邮政普遍服务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基础网络薄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企业竞争力不强,专业人才不足,服务质量亟待提高。政府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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