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中宣部、司法部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学法用法指导意见,促进重点对象普法的深入开展。一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党校和行政学院设置法制课、考试考核等方式,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效果。“五五”普法期间,有246万多人次省部级领导干部、4153万人次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讲座,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强公务员岗位职能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培训公务员4200多万人次,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2700多万人次,广大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深入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衔接,努力抓好青少年课堂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御违法犯罪侵害的能力。四是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35万期,培训人员290多万人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五是深入推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农村特点和农民需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农民工156亿人次,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能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一是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共举办促进经济发展法治论坛、法制讲座、报告会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398万场次,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36万多场次。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城市和农村居民不同程度地接受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围绕党和国家重大部署、重大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大事喜事,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地震灾害、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西藏拉萨“3·14”事件、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等急事难事,组织开展了国庆60周年安保、“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抗震救灾、“精彩世博、法治先行”、法律进帐篷、法律进寺庙等一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党和国家办成大事、办好喜事、办妥难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切实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62万多场次。针对重点地区、特殊人群开展法制宣传76万多场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法制宣传125万多场次,促进了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法制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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