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4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年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监督和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辛勤努力,“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总的看,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
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和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突出学习宣传
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传播。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
宪法为核心,深入宣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一是突出加强
宪法学习宣传。以“维护
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
宪法学习巡回报告786万多场次,现场听众达2600多万人次。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都确定宣传主题,指导各地开展
宪法学习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把
宪法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培训和考试内容,推进
宪法学习不断深入。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项法律公布施行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切实加强新公布或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编写新法知识读本40多种,免费发放1200多万册,发放张贴宣传挂图2500多万张,举办专题讲座4236万场次,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各项法律。四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
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全体公民对
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基本精神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把握,全社会学习
宪法、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进一步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