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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列入省级稀土勘查专项规划矿区内和经潜力评价确定的成矿远景区内的除稀土外所有探矿权均需填写本表; 2.第13栏:探矿权有效期内各年均通过年检的填“是”,否则应注明未通过年检的年份及原因,例如“ 年因 未通过年检。” 3.第14、15栏:对以往出现过勘查开采稀土和其它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本次清理发现的,应在第16栏中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钨矿、锑矿的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应特别予以说明。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2:
列入清理范围的除稀土外所有其它采矿权清理审核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采矿
权人
矿山
名称
矿山
所在地(省、市、县)
许可证号
开采
规模
矿区
面积
首设时间
有效
期限
登记
机关
储量评审
备案文号
是否有专家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
工商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
资金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环评
批复文号
有效期内是否各年均通过年检
是否综合利用稀土
综合利用的稀土是否已纳入总量控制管理
是否影响稀土资源保护
近两年的实际开采稀土量REO
其他
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处理建议
备注
2009
20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一、清理审核有问题的
二、清理审核无问题的
填表说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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