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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第17栏:采矿权有效期内各年均通过年检的填“是”,否则应注明未通过年检的年份及原因,例如“ 年因 未通过年检。”
2.第23、24栏:对以往出现过超指标开采和其它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本次清理发现的,应在第25栏中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钨矿、锑矿的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应特别予以说明。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列入清理范围的除稀土外所有其它探矿权、采矿权清理审核情况表
表1:
列入清理范围的除稀土外所有其它探矿权清理审核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探矿权人
勘查项目名称
矿区所在地(省、市、县)
许可证号
勘查单位
勘查面积
首设时间
有效期限
勘查阶段
是否有专家评审过的勘查实施方案
登记机关
企事业法人执照号
有效期内是否各年均通过年检
是否存在勘查开采
稀土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
处理建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一、清理审核有问题的
二、清理审核无问题的
填表说明: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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