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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第13栏:探矿权有效期内各年均通过年检的填“是”,否则应注明未通过年检的年份及原因,例如“ 年因 未通过年检。” 2.第14、15栏:对以往出现过以采代探行为和其它违法违规开采行为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对本次清理发现的,应在第16栏中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及钨矿、锑矿的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应特别予以说明。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2:
稀土采矿权清理审核情况表
填表机关:(盖章)
采矿
权人
矿山
名称
矿山
所在地(省、市、县)
许可证号
开采
规模
矿区
面积
首设时间
有效
期限
登记
机关
储量评审
备案文号
保有资源
储量
是否有专家评审过的开发利用方案
工商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
资金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环评
批复文号
有效期内各年是否均已通过年检
近三年稀土开采
总量控制指标REO
近两年的稀土实际开采量REO
是否存在超指标
开采行为
其他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处理建议
备注
2009
2010
2011
2009
201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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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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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填表说明: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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