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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2011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苗木情况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11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苗木情况的通报
(林场发〔2011〕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1年,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24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的苗木质量进行质量抽查。目前已完成23个省和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的苗木质量抽查任务。共抽查了121个县、145个单位(含个人,下同)、61个树种(品种)、318个苗批(其中油茶103个苗批)。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重点
  (一)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大的地、县造林使用的苗木质量。
  (二)对2010年国家抽查中问题较突出的育苗单位进行复查。
  二、抽查的内容、检测方式、检测项目、判定依据
  (一)抽查内容
  1.苗木质量情况。
  2.苗木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档案情况。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4.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5.苗木质量自检情况。
  6.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7.育苗种子产地情况。
  (二)检测方式
  当场给出检测结果,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三)检测项目
  地径、苗高、根系。
  (四)判定依据
  1.《种子法》及配套法规。
  2.质量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85)、《容器育苗技术》(LY1000-91)和相关的地方标准。
  三、检查结果
  (一)复查情况
  从复查结果看,各地对2010年抽查中发现的质量指标、档案建立情况、自检情况、许可证、标签等不合格情况,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成效明显。如福建省德化县林业苗圃,江西省贵溪市绿源林特产公司、新余市北港高产油茶采穗圃、新余市渝北区民生高产油茶苗木繁育基地、康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商城县长园野生茶油有限公司、商城县苗圃、联兴油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罗定市国营罗平苗圃、富然农科有限公司、揭东蟠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鸿利丰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天柱县林木良种繁育场、黎平县国营东风林场,重庆市正凯发展公司梁平分公司、秀山县民扬农业开发公司等。
  (二)苗木质量情况
  除油茶外,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3%,较2010年的78.7%上升了14.3个百分点。
  苗木质量检查和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单位共38个(详见附件1),苗木质量检查和检测项目不合格的单位23个(详见附件2),油茶苗木质量情况详见附件3。
  (三)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检查的61个树种(品种)中,列入主要林木目录的树种(品种)54个,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18个,占列入主要林木目录树种的33.3%。
  其中,检查的103个油茶苗批中,通过审(认)定的良种苗批96个,占93.2%。
  (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应当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138个单位中,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33个,占96.4%,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是吉林省柳河县兰山林场,四川省宜宾市油茶采穗圃江安县分圃和翠屏分圃、达县油茶场,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中心苗圃;在检查的145个单位中,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126个,标签使用率达86.9%,没有使用标签的单位19个,分别是河北省赤城县绿源苗圃、宣化县林果研究所、宣化江家屯佳璇苗木种植场,山西省浑源县恒华生态有限公司、浑源县茂源绿化公司,吉林省洮南市绿野苗圃、双辽市邓家屯苗圃、柳河县兰山林场,安徽省宿松县佐坝乡虞留根、太湖县华源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南昌江林种苗有限公司、江西省林业科技推广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林科所,四川省宜宾市油茶采穗圃江安县分圃和翠屏分圃、达州市中心苗圃、达县油茶场,重庆市荣昌县三步坎麻竹专业合作社,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中心苗圃。
  (五)苗木质量自检情况
  应当实行自检的141个单位中,实行自检的单位123个,占87.2%,没有自检的单位18个,分别是河北省宽城县北局子村胥宝成,山西省浑源县茂源绿化公司、偏关县国有苗圃、保德县国有苗圃,吉林省洮南市绿野苗圃、双辽市邓家屯苗圃、柳河县兰山林场、通化县水洞苗圃,浙江省丽水市处州林业珍贵种苗有限公司、缙云县群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缙云县油茶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贺州市林科所,四川省国有荣县林场、达州市中心苗圃、达县油茶场,重庆荣昌县三步坎麻竹专业合作社,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中心苗圃。
  (六)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者档案建立情况
  检查的145个单位中,已经建立档案的单位141个,占97.2%。其中,档案内容齐全的单位81个,占55.9%。已建立档案但内容不齐全的单位60个,占41.4%;没有档案的4个,占2.8%,分别是山西省浑源县茂源绿化公司、偏关县国有苗圃,重庆市荣昌县三步坎麻竹专业合作社,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中心苗圃。
  (七)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在检查的215个苗批中(油茶除外),使用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一般采种林种子和采穗圃穗条育苗的苗批数为193个,占89.8%;来源不详的22个,占10.2%,分别是山西省保德县国营苗圃1个苗批,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天霖种苗有限公司1个苗批,吉林省通化县水洞苗圃1个苗批,黑龙江省青冈县林业局、望奎县林业局、海伦县林业局、拜泉县林业局、富裕县林业局5个单位15个苗批,安徽省国营沙河集林业总场白米山林场2个苗批,河南省淅川县国营苗圃1个苗批,贵州省开阳县双永林场1个苗批。
  在检查的103个油茶苗批中,来源于采穗圃的苗批数为102个,占99%;来源于一般采种林的苗批数1个,占1%,为贵州省望谟县苗圃站。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抽查结果看,一些地方对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在苗木质量方面,起苗时根系破坏严重,人为造成苗木质量不合格现象较为普遍;苗木分级把关不严,将等外苗划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过大,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
  (二)在档案建设管理方面,档案齐全率仅有55.9%,仍有一些企业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无专人管理、保存凌乱。
  (三)在许可和标签制度落实方面,一些地方落实许可和标签制度不到位,仍然存在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情况。
  (四)在主要林木品种审(认)方面,审(认)定工作滞后,在抽查61树种(品种)中,列入主要林木目录应当审定的54个,已审(认)定的18个,为33.3%。
  (五)在质量检验制度落实方面,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没有质量检验记录,即使有检验记录也不规范;应当实行自检的141个单位中,仍有18个单位没有进行种苗质量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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