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财务信息化基础工作。财务信息化基础工作是关系财务信息化成败的关键。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制度统一、流程梳理和分类编码等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一是应当建立健全集团统一、完善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统一集团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内部交易、财务报告等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三是应当对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经营环节进行业务流程梳理与再造,加快财务业务一体化进程,优化和完善资金、投融资、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预警、考核评价等管理程序;四是应当对会计科目、物资、产品、职工、客户、供应商、合同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明确编码规则,实现统一规范编码,并形成编码手册,实施动态维护与管理。同时应当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数据存储、系统集成等标准体系,为软件集成、信息共享等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功能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至少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合并报告、资金集中管理、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风险管控等功能模块和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应当实现无缝对接和信息集成,并将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要求固化于系统中,实现财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主要指根据集团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科目编码,由业务驱动自动生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并能灵活适应国家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集团层面探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和共享会计服务。财务合并报告系统主要指根据内部交易抵销、投资股权折算等合并规则,提取核算系统中的会计信息,自动编制合并报告,生成各类分析统计报表,满足各部门工作报表需要,并能根据国家发布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生成报告。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主要指通过与预算、核算等业务系统的有效集成,对企业现金、票据、存贷款、外汇等实施统一管控和调配,控制预算外资金支付,促进企业加快内部资金融通,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主要指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股权投资、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进行全流程管控,实现资产购建、财务入账、流转运行、价值变化、产权变动、报废回收、损益核算等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主要指对经营预算、投融资预算、资金预算、薪酬预算、财务预算等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控以及预算考核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系统主要指以产品、服务、项目等管理及生产运营流程为中心,通过成本费用的归集、分摊、结转、核算等过程监控,实现成本费用的计划、分析、预测、考核等控制管理。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主要指通过对业务部门和各级子企业财务信息的跨账簿、跨区域、跨年度等多维度的穿透查询和数据钻取,实现财务分析、行业对标、风险预警、趋势预测、绩效评价等决策支持功能,并以“仪表盘”、“驾驶舱”等图文并茂方式进行数据展现和分析报告。风险管控系统主要指根据职责分离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实现在线审计、内部控制与评价、风险防范与评估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