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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产函〔200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
  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动科技、产业与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以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为切入点,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首批18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授牌以来,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7年商务部、科技部将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认定工作,并积极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基础、科技为动力、企业为主体,健全多层次、多领域、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科技、产业、贸易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基地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形成若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带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提高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不断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初步形成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生产和贸易网络,支持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潜力较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主体,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品牌竞争力和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的出口产品,显著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力争“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覆盖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能源等主要产业门类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基地特色主导产业规模占到全国同行业30%以上;培育100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方面发挥显著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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