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提交的,部资质办组织的当次备案会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10年申报资质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应为2007年、2008年和2009三年的相关数据。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资质申报表4份,资质申报表电子版1份;
2、资质申报附件材料1份;
3、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1份;
4、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1份。
四、请各申报企业参照上述日期安排好资质申报进度,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做好资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提交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部资质办的具体时间参见附表。
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的申报工作,切实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有关工作。请相关评审机构做好资质评审工作。
附件:2010年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10年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表
资质等级
| 批次
| 材料提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截止日期
| 材料提交部资
质办截止日期
|
系统集成一二级、
监理部临时
| 第一批
| 2010年5月17日
| 2010年6月1日
|
第二批
| 2010年9月29日
| 2010年10月19日
|
系统集成三四级、
监理地方临时
| 第一批
| 2010年3月22日
| 2010年5月5日
|
第二批
| 2010年6月21日
| 2010年8月2日
|
第三批
| 2010年9月19日
| 2010年11月5日
|
第四批
| 2010年12月20日
| 201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