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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0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点民生问题进一步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2010年,中央共下达东北四省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5亿元,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40万套,完成8.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解决了49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对1588万平方米校舍实施加固改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三省全年共有180多万人参加职业培训。提升高等学校的办学和科研水平,加强特色优势学科建设,不断增强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持力度。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一五”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创作繁荣活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迈出新步伐。
  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2010年度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75亿元,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中央投资专项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资源型城市。完成首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成效评估,国务院同意将首批12个资源枯竭城市中的11个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政策延长5年。
  长效机制正在建立。开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出台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指导得到加强。有关部门指导44座资源枯竭城市编制完成了转型规划。继续协调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陕西、湖北、重庆、广西等地出台了支持本省(区、市)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配套文件。
  (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明显加强。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单位GDP能耗显著降低,按期完成“十一五”考核目标。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广泛推广,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面施行,2010年完成新建节能建筑超过2亿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稳步推进。
  林区保护与转型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正在积极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扎实推进。
  重点流域治理收到成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222个项目全部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201个项目已完成161个,松花江、辽河干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加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安排资金35亿元,组织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地质遗迹重点保护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
  (六)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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