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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管函〔2011〕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4年以来,北京市卫生局围绕医疗服务体制改革需要,从规范病案首页填报与疾病分类编码、实行住院病案首页网络直报入手,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监督检查等措施,提高了住院病案首页信息填写、编码和报告质量,并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完成了北京版疾病诊断相关分组(BJ-DRGs),为探索基于病案首页信息的医疗质量绩效评价及公立医院付费机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以来,北京市卫生局连续3年应用住院病案首页信息,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服务范围、技术水平、服务效率及医疗质量进行定量评价和行业发布,并逐步应用于对口支援效果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北京市的做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与评价,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与评审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我部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推广北京市的经验做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使用北京临床版ICD-10和ICD-9,加强疾病分类管理工作

  2001年,我国正式推广由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编译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次修订本)》(第二版)和《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ICD-9-CM-3)》(第九版)。北京市在此基础上,根据临床医学进展,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临床版》和《国际手术操作分类(ICD-9)临床版》(以下简称北京版ICD-10和ICD-9,见附件1-编码字典库),于2006年通过了国家级专家组评审。经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5年来的应用,编码准确率较高,能够满足卫生统计上报和医疗质量绩效评价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借鉴北京版ICD-10和ICD-9,做到医务人员能够正确全面填写住院病案首页信息,编码人员准确编写ICD编码,增强疾病分类的准确性。

  二、完善病案首页信息和规范填报工作,建立省级病案首页信息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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