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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与资金筹措情况的通知

  注;“廉租住房”一栏包括新建廉租住房和购买、改建、长期租赁廉租住房,不含租赁补贴。

  省级财政厅(局)印章 省级发展改革委印章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印章

  附表2:
  2011年续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需求和资金筹措情况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套、万元
 2011年续建工程套数 2011年续建工程投资需求 政府投资需求2011年资金筹措情况
合计 财政预算安排企业、个人  自筹社会融资其他渠道安排资金
小计 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中:1-6月到位公积金贷款银行开发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其中:1-6月到位
省级补助 市县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其中:1-6月到位 其中:1-6月到位 其中:1-6月到位 
总计                    
一、保障性住房                    
1、廉租住房                    
其中:新建廉租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                    
4、限价商品住房                    
二、棚户区改造                    
1、城市棚户区                    
2、国有工矿棚户区                    
3、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4、垦区危房                    
5、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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