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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水利(水务)厅(局)、节约用水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水利局、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探索建立利用社会资源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机制。教育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决定依托现有节水科技展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库、水电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资源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遍开展节水和水土保持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节水、水土保持教育的意义和要求

  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是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需要对中小学生进行的教育内容越来越多,需要公民和现代化建设者具备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其中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就是一个重要方面。水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之一。我国是水资源短缺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国家,一些地区缺水问题比较突出,用水方式较为粗放;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治理难、危害重,已成为我国重大生态问题。开展中小学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的有效途径是组织学生走出学校,到社会资源中亲身体验和实践。各级教育部门和水利部门要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发挥各行业、企业开展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的资源优势,共同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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