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进。2008年至2010年,7个省区投入水土保持的资金持续增长,2009年比2008年增长10.53%,2010年比2009年增长40.95%;共修建淤地坝1800座,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4251处,形成拦泥库容3.8亿吨,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12.47平方公里,完成计划治理面积10900平方公里的101.03%。
(三)黄河干流水质总体好转,水资源统一调度得到加强。2008年至2010年,《黄河规划》中的18个干流国控断面中,达标断面数量由2008年的17个上升为2010年的18个,水质状况3年均为优。流域管理机构和7个省区地方政府加强了取水管理和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了黄河连续11年不断流,基本满足了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审计调查结果看,“十一五”期间,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地方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管理和部分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是:
(一)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东6个省区的4个省级、10个市级和20个县级水利、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等代征单位欠征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3581.90万元、垃圾处理费57.35万元、排污费81.76万元;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6个省区的256家企事业单位欠缴水资源费2.16亿元、污水处理费1926.60万元、垃圾处理费9099.95万元、排污费2.06亿元;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4个省区的1个省级、5个市级、1个县级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水资源费4972.95万元上缴中央财政;甘肃、宁夏、陕西、山西4个省区的5个市级财政部门或代征单位未将水资源费1303.14万元、污水处理费2100.43万元、排污费306.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山东等省区补征补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4281.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资金1764.46万元。
(二)截至2010年底,《黄河规划》要求建设完工的25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仍有56个未完工,占规划要求的22.13%;302.21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未形成,占应形成70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43.05%。审计抽查已建成并运行的96家污水处理厂中,甘肃兰州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山西太原殷家堡污水处理厂、陕西宝鸡凤翔县污水处理厂等10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