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深入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水利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着力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种违法行为,促进水法规的贯彻实施。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涉水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水利社会管理能力,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许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对象和要求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对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一)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机结合。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决定》,并第一次以中央名义召开水利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央首次系统全面部署水利工作,对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项政策措施,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发展。要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要通过典型事例系统持久深入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水利法治建设成就,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做水利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制度、水利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要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和效果作为检验法制教育成效的标准,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收到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