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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大类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大类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总体方案》,为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与条件

  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人员,与所在事务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参评条件见《总体方案》。

  二、评选主体及方式

  本岗位能手评选由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可参考《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本地区注册会计师人数少于3000人的,可评选表彰2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能手;本地区注册会计师总数超过3000人的,可评选表彰不超过5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能手。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表彰后,应于9月底以前将名单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联系人:郭芮,电话:010-88250325,

  电子邮箱:cparsb@cicpa.org.cn。

  附件5:
注册会计师行业财务管理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大类岗位能手评选工作总体方案》,为做好财务管理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总体方案》中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或经济专业技术职称;

  3.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五年以上且为专职工作人员;

  4.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牵头人或骨干。

  (二)基本素质

  1.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2.诚信素质:遵纪守法,不做违反财经纪律的事;忠于上级,忠于事务所的决议,不阳奉阴违;视事务所利益高于自身利益,不做任何不利于事务所的事情,严格保守商业机密,自觉维护事务所形象;诚信纳税,诚信反映事务所财务数据。

  3.业务素质:熟练掌握较高的会计知识和企业财务操作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工作法规政策。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原则,具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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