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并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3.本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三年以上,关心行业和事务所荣誉,作风正派,并得到事务所公认,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积极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并加以应用,具有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四、评选名额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岗位能手合计不超过100名。
2.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推荐的岗位能手参赛选手每类全国合计一般不超过100名。
3.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岗位能手每类全国合计一般不超过100名。
五、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事迹评选法。即参评人员报送自身典型工作事例或事迹材料,也可在此基础上搞现场的事迹汇报,最后由评委组进行评选。
二是成果评审法。即事先布置特定任务,由参评人员完成并形成特定成果,也可在此基础上搞现场的成果答辩,最后由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三是案例解答法。即事先公布案例,参评人员进行解答,可以是开放式的,也可以是闭卷式的,最后由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四是知识竞赛法。即事先出好题目,可以是试卷的形式,也可以是抢答的形式,参评人员参与考试或抢答,按得分情况评选。
五是模拟场景法。即评委扮演岗位人员日常工作场景中的不同角色,参评人员完成该场景下的工作任务,由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表现打分评选。
六、表彰方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岗位能手授予“注册会计师行业XX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岗位能手应授予相应荣誉称号,是否给予物质奖励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