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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培训项目的通知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观摩实践与反思体验相结合。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8月21-30日(8月20日报到)。培训10天(60学时)。

  培训地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统筹规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各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团委、少工委做好本地参训学员的遴选、组织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工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负责培训具体实施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少工委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的实施工作,精心组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有效利用“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做好项目信息填报、专家库使用、资源库使用、学员管理、项目评估等工作。

  2.各省级团委、少工委要按照遴选条件和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提供参训学员名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备案盖章后于7月25日前将《“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骨干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培训项目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于7月30日前将培训通知书寄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同时报送项目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培训通知书后要及时转发学员所在单位,并确保学员按时参训。

  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培训期间应及时编制并向项目办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要注重在培训过程中开发适用的培训资源,注重生成性资源的加工利用,原则上须提交不少于1件资源(具体要求由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另行通知)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提交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于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学员编号信息表、培训工作光盘等材料提交至项目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将采取专家实地考评和网络匿名考评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4.培训班额为每班50人。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培训任务承担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培训经费预算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7月25日前报送至项目办,经审核批准后先行拨付培训经费的60%。培训任务结束后,培训单位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经绩效考评后拨付余款。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保留培训费用原始单据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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