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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主要负责为创建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拟订“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协助制订癌痛规范化诊疗相关技术文件,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分析工作相关信息等。
  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希思科临床肿瘤学研究基金会)负责“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协助组建卫生部癌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印制癌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示范病房”创建活动重点在于进一步规范对肿瘤患者诊疗行为,加强医院的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提升医务人员癌痛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患者对癌痛治疗的认知度和用药依从性,保障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
  (一)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
  1.按照肿瘤诊疗相关规范、指南要求,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水平。
  2.建立癌痛评估标准和治疗规范,保证患者的疼痛能被及时发现,对疼痛的程度和性质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合理镇痛治疗。
  (二)提高医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需求。
  (三)提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1.贯彻落实《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和《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等规范性文件,提高麻醉和精神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合理为癌痛患者进行止痛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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