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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努力构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贯彻实施本规划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各行业要以本规划为基础,制定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全国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体系。
  (二)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规划中的重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各地区、各行业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度,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单位绩效评估、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控和评估。建立高技能人才规划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和报告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各地区、各行业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区、各行业上报信息,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指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每年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阶段性实施情况。2015年和2020年,分别开展两次大规模检查评估,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总结。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人才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本规划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的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举措,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高技能人才成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附表:1.2015年、2020年各等级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预测
     2.2009-2020年我国技能劳动者分大行业需求预测
     3.2009-2020年我国技能劳动者分细行业需求预测(前20位)
     4.2009-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分大行业需求预测
     5.2009-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分细行业需求预测(前20位)

  附表1:
  2015年、2020年各等级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预测
技能劳动者结构2009年技能劳动者需求规模(人)2009-2015年加权方式下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人)2009-2020年加权方式下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人)
合计1157734081888128832909662
高级技师1141688214314401897
技师52929489638591781466
高级工2423600542690107759835
中级工43368086736452313130332
初级工4173468060695839836133


  附表2:
  2009-2020年我国技能劳动者分大行业需求预测
行业分布09-15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量09-20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增长量2015年分行业需求2020年分行业需求2020年需求占比(%)09-20年需求增长占比(%)
制造业692088111684466516587265642231137.9535.50
建筑业51719469311563350786263921824426.3828.29
批发和零售业10875741989409718585780876925.446.05
采矿业10455091942581672479576218665.135.9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62461189076511415356069833.773.6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32852642002377073639798862.681.9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54231196932327874538802542.613.6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18001711532308461333781442.272.16
教育344705542744281141830094572.021.65
房地产业374814699081239459927188671.832.12
住宿和餐饮业314482508731248238426766331.801.5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56376391886216265922981681.551.19
农、林、牧、渔业313196621577177338520817661.401.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3800342589188484320036321.351.0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05273335443159981017299801.161.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5065279890122471013395350.900.8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58513264923119954113059510.880.8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93261494298524439025450.610.45
金融业573061058083726554211570.2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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