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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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1年7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15”,证券简称为“国债0915”,是2009年7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2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22元。
二、本所从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7月18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7月18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