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1]93号)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释放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的请示》(原安发〔2011〕503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前调试试验完成情况及下阶段调试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中国实验快堆已按要求完成了调试大纲规定的首次并网前的调试试验项目,对下阶段调试工作的准备情况满足相关要求,满足“首次并网”控制点的释放条件,现批准释放该控制点。
在中国实验快堆的后续调试工作中,你院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及批准的《中国实验快堆调试大纲》的要求,开展中国实验快堆的调试工作。若需要对调试大纲所列的试验项目进行调整,应按要求报我局审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完善内部核安全管理职能和制度,加强核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所有核安全管理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三、在中国实验快堆达到50%额定功率之前,完成前期由于给水流量或压力波动导致运行事件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的制定工作。
附件: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释放前检查报告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中国实验快堆首次并网控制点释放前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被检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检查日期:201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一、检查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3、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4、研究堆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