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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暂行办法》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关印)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暂停支付通知书

关暂通字〔 〕  号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对           在你单位的存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对其账户:     账号:     中存款     元(币种:     小写金额:      及其利息)予以暂停支付。
  若暂停支付截至日后你行未收到海关继续暂停支付通知,被暂停支付的款项将自动解除保全措施。

关长:
(关印)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暂停支付告知书

关暂告字〔 〕  号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关已通知    (金融机构)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对你(单位)存款   元(小写金额:   )予以暂停支付。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纳的,海关将通知    (金融机构)予以扣缴。
  你(单位)对上述暂停支付措施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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