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网吧连锁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六)网吧连锁企业所设分公司及子公司列表;

  (七)投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列表、各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八)网吧连锁企业的加盟门店列表;

  (九)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等资料;

  (十)可供监管需要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

  (十一)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受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2011年1月1日前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本次年审工作应当在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2011年1月1日后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本次年审工作应当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此后的年审工作统一于每年3月至6月间开展。

  六、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在当年年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年审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年审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人

 

单位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直营门店数

 

加盟门店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直营门店列表

直营店名称

直营店地址

总店占股比

网文证号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加盟门店列表

加盟店名称

加盟店地址

网文证号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意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