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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籍歌手王光良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籍歌手王光良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964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1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鼎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籍歌手王光良,于2011年8月13日到河南省郑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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