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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国立舞蹈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国立舞蹈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95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22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国立舞蹈团一行48人,于2011年6月28日至7月3日来华到浙江省义乌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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