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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788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1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比利时钢琴家尚·马龙,于2011年7月至12月来华到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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