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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陶喆、韩国歌手赵慧仙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陶喆、韩国歌手赵慧仙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78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3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九洲文化传播中心邀请美籍歌手陶喆、韩国歌手赵慧仙,于2011年6月6日到北京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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