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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三)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各地交通运输发展的阶段特征,以增加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实施对口援助、干部培训和科技合作等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促进中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中西部地区引进急需人才、稳定现有人才、培养民族人才等人才发展专项政策,加快培养能长期服务于并扎根于当地的优秀专门人才。
  主要举措:继续实施对口援助计划。加大“双向挂职”力度,进一步加大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干部援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援助干部在担任实职、工作时间、收入待遇和相关补贴等方面政策;进一步明确鼓励各类人才到中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支援建设的鼓励性政策。
  继续实施西部地区干部培训计划。确保专项资金,采取请出来和派进去,通过参与项目、短期讲学、学术交流和国际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对西部地区交通运输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教育师资的培训,每年培训2.5万人次。
  建立健全科技合作计划。继续依托交通运输科学技术计划,实行人才培养与科研项目和基地建设相结合,力争50%以上的部科技项目都吸纳中西部地区工程技术和科研人员参与,帮助中西部地区培养和稳定骨干人才,增强当地交通运输科技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人才领导体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才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和人事人才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起各部门相关资源整合利用的经常性协商渠道,实现各部门之间在重大项目实施、科研基地建设、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解决人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更加有利于出好人才、用好人才的一体化政策大平台。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联动机制,重点针对优秀拔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中西部地区人才发展的目标任务,调用全行业力量,组织开展专题性研究和座谈,建立健全促进各类人才发展的政策与机制,有效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按照“以用为本”的政策导向,制定依托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科研项目培养与使用人才的倾斜政策,完善项目招投标加分政策、学术活动资助政策、国内外研修资助政策、学术休假保障政策和导师带培津贴政策等,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坚持走职业化、专业化道路。
  创新人才评价与发现机制。改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制度,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修订优秀人才评选制度,完善评选方式,加大评选力度,优化政策导向,明确一定数量或比例用于青年人才、一线人才、基层人才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才评选,优化优秀人才的专业结构与地区分布。
  创新人才激励与保障机制。以用人单位制度建设为载体,建立切合本单位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收入分配向一线部门业务骨干倾斜的力度,大幅度提高优秀拔尖人才的收入待遇与保健待遇,鼓励和支持业务骨干潜心于一线科研开发与工程技术工作。规范社会化用工管理,切实体现同工同酬,缩小社会化用工与在编人员的待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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