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树立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为重点,推进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为群众提供认知中医药的思想基础和方法,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源泉和精神动力,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文环境和智力支持。
  三、建设目标
  (一)到“十二五”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确定50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包括中医药博物馆、遗迹遗址,以及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馆等),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基地。到2015年,在全国初步建立起特色突出、门类齐全、布局合理、作用显著的中医药文化基地网络。
  四、基地任务
  (一)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文化基地要根据基地的功能与定位,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当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与特色。要认真做好各界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同时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前来参观交流,扩大基地宣传的覆盖面,更好地传播中医药文化。
  (二)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基地与社会大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
  (三)拓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建立内容详实、制作精美、生动活泼的文化基地网站,按时更新;整理、编撰与基地相关的中医药名人典故、历史传说、轶闻逸事,印制、出版中医药科普宣传作品;开发具有当地显著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制作本基地对外宣传的影视资料。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养。以中医药文化基地为载体,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文化基地讲解员队伍,定期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专题培训、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的素质。
  (五)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中医药文化科普的公益性活动。
  五、申报及确定程序
  (一)申报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机构;设有专门负责中医药文化基地组织管理的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2、应为省级中医药文化基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