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006年以来对社保资金财政专户进行了归并,且总数在5个以内(含5个);
C.2006年以来对社保资金财政专户进行了归并,但总数大于5个;
D.2006年以来未对社保资金财政专户进行归并。 | | |
21 |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是否实现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 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应尽量归并,在同一家商业银行最多只能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 A.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1个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B.在有的商业银行开设了多个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 | |
22 | 其他属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资金的财政专户,是否进行了归并。 | 除粮食资金专户、国际贷款(赠款)专户、社保资金专户、非税收入专户外,其他属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资金的财政专户,应分别归并为1个专户。 | A.除粮食资金专户、国际贷款(赠款)专户、社保资金专户、非税收入专户外,其他财政专户已按资金性质分别合并为1个财政专户;
B.其他性质相同或相似资金仍分别开设多个财政专户。 | | |
(四)
专户归口管理方面 | 23 | 财政专户是否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 所有财政专户统一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 | A.所有财政专户与核算都已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
B.所有财政专户都已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但部分专户核算分散在财政其他职能部门;
C.仍有部分财政专户与核算均分散在财政其他职能部门管理。 | | |
24 | 是否制定了将所有财政专户于2011年底前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工作计划。 | 尚未实现归口管理的,应制定详细归口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2011年底前将所有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全部转归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 A.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规定必须于2011年底前全部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已经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B.制定了归口管理计划,规定必须于2011年底前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管理,但工作不积极、进展较慢;
C.制定了归口管理计划,但未规定完成归口管理工作时限或规定的时限不符合国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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