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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积极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2011年,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写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农业部。

  2012年至2014年,各级农业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2015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六五”普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步进行,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普法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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