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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农政发〔2011〕3号)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推进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认真做好第六个五年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结合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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