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监发〔2010〕5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银监会牵头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为此,银监会制定了《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银监局将此文转发至所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一○年七月七日
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现就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试点的目标
摸清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的主要来源、表现形式、支出方向、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纠正和规范试点机构“小金库”问题;建立和完善试点机构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专项治理试点的范围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即国有独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包括:由银监会依法监管,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需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银监会按照代表性、典型性原则,选择部分机构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