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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大额不良贷款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7〕66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但随着大客户授信集中度的持续上升,大额不良贷款也呈反弹上升之势,成为影响不良贷款“双降”的重要因素。为切实抓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双降”工作,银监会决定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延伸检查、责任追究和核销重组等措施,加强大额不良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不良大客户实行台账监测,逐户跟踪风险化解
  (一)双向建立台账
  建立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双向台账制度:
  一是银监会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单户贷款余额超过5000万元且不良率超过50%的大客户贷款建立台账。各银监局对辖内台账进行逐户跟踪,持续监测大额不良贷款变化、清收处置、资产保全等情况,督促银行做好核销工作。对于低于上述标准的大额贷款,视具体情况,由银监局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二是各银行总行根据银监会设立的台账,逐户明确贷款责任行和责任人,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时间表和清收处置方案,每半年向银监会报送一次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二)定期进行对账
  银监会相关监管部门与各银行总行、银监会各监管部门与各银监局、各银监局与相关银行一级分行每半年分别核对台账情况,核对内容包括:客户变化、每户清收处置方案完成情况等。银监会统计部定期更新不良贷款客户名单,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将更新名单通知各家银行总行和各银监局。
  (三)双线落实责任
  各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成立专门小组,由行级领导担任组长,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大额不良贷款台账管理工作。各银监局成立监测小组,由主管局领导担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监测工作。
  (四)加强内部审计
  各银行要加强内审工作,定期对大额不良贷款进行全面审计,对退出台账的大额不良贷款应当进行专项审计。
  (五)报告制度
  各银行总行每半年向银监会报送大额不良贷款台账情况。包括:客户及不良贷款变化、清收处置方案及具体措施、实施的效果、对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各银监局每半年向银监会报告台账变化情况。包括:大额不良贷款变动趋势和原因、客户构成变动、清收处置方案进度、存在的问题等具体情况。
  二、开展大额不良贷款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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