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1〕2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1〕2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工作,大力提升煤矿瓦斯防治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办发26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国办发26号文件重要意义的认识。国办发26号文件紧紧抓住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基础性、关键性问题,从责任落实、提高准入门槛、强化基础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监管监察5个方面,提出了20条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意见,每一条都对当前深化瓦斯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办发26号文件确立了更高的目标、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出台了更优惠的政策,为做好瓦斯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十二五”时期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遏制瓦斯灾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国办发26号文件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在山西、湖南省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始终坚持将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作风,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视,宣传国办发26号文件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要对文件中所明确的5个方面、20条内容进行深入解读,确保文件精神深入企业、班组和岗位,充分认识和全面掌握国办发26号文件的内涵,确保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对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幅度减少煤矿瓦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