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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43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今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农合机构)各项贷款增速迅猛,尤其是各类项目贷款增长快、管理不到位、行业集中度高、风险隐患大,应引起高度关注。现将主要风险点和监管要求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点

  (一)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增速过快。今年以来,为确保经济增长,各级政府大量筹集资金用于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农合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激增。截至7月末,农合机构发放政府平台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分别为1552亿元和1238亿元,增幅分别高达89.7%和63.1%,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68.6和42个百分点。从地区来看,政府平台公司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江苏(13.73%) 、广西(13.27%) 、四川(13.02%) 、广东(12.88%) 、陕西(6.78%) , 5省份合计增加额占全国新增总额的59.7%;房地产开发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份,广东(24.5%) 、上海(12.9%) 、江苏(9.8%) 、天津(5.4%) 、贵州(5.3%) 5省份合计增加额占全国新增总额的57.9%。
  (二)项目贷款管理不规范。一是借款主体资格不合规。如甘肃省今年新增10笔政府平台公司项目贷款中,8笔由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直接作为借款主体;新增142笔房地产开发贷款中,13笔共计金额3680万元是自然人直接作为借款主体。二是资本金账户管理不规范。大部分省份农合机构未建立规范的项目资本金账户管理制度,对资本金未实行专户管理,自有资金与贷款资金在同一账户混淆使用。三是多头授信普遍存在。多家机构对同一借款人或同一项目授信,地方财政又将多家政府平台公司筹集的资金集中到同一资金池管理,资本金到位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难以有效监控,极易出现借款人挪用贷款资金作为资本金或项目资本金挪作他用以及被抽回等问题。四是信贷管理不到位。部分农合机构信贷人员风险管理意识不强,不能准确掌握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及项目贷款有关规定,贷款条件和“三查”制度不落实,不能有效识别项目资本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项目贷款管理能力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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