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23号)
各银监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五家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06年网点发案率、资产发案率和万人发案率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和紧迫。为全面贯彻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加强整改,把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实现既定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深刻理解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防范操作风险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继续把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成功堵截率,严惩犯罪分子,重处违规行为作为今后案件治理工作的目标。大力推进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制度建设、流程改造、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防范操作风险的制度体系,坚持从根本上防范案件的发生。
二、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制度性漏洞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后评价工作,结合已发案件和业务创新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和补充相关制度,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时性。做好对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2007年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开展纠错检查,增强执行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对本行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和整合规章制度,对于不适应新的业务发展要求,与现行法规相悖的要予以废止,有漏洞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制度空白的,抓紧制定弥补,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当前银行业务发展和管理的要求;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将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根据本机构和本地业务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分解,厘清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的职责,做到各项工作运行有序,操作有据,职责分明,杜绝扯皮,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
三、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建设,逐步建立案件治理长效机制。将案件风险防范及整改工作同建设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挂钩,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以及每一个职员都要重视案件治理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改革完善员工任用和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完善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股份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对分支机构改革的重心、重点和具体步骤做出详细的总体安排,促进分支机构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加大管理的技术含量,更新手段,促进内查内控上台阶;建立案件查处的回检机制,对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案件抓紧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