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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05号)


各银监局: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银监局普遍重视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流程逐步理顺,工作效率日趋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有力地维护了银监会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但是,当前部分银监局金融许可证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某银监局10张空白金融许可证竟流失在外长达一个月之久。这一事件充分暴露出个别银监局对金融许可证工作重视不够,对金融许可证管理人员疏于管理,金融许可证管理极不合规、极不规范,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会领导高度关注这一事件并就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汲取教训,落实整改,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为贯彻落实会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金融许可证工作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银监局要高度重视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高银监会依法行政水平和树立良好对外形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分级问责制。银监局办公室作为具体承办这项工作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金融许可证工作的副主任为本单位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共同责任人,对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金融许可证管理人员对本单位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银监局要加强对辖内银监分局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辖内银监分局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的,银监局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金融许可证工作的副主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许可证管理工作疏漏主要原因是视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不能自觉遵守。各银监局要严格执行金融许可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的要求,确保办理环节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严格对照这两项制度,逐项检查局机关及辖内分局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是否合规,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办公厅已经将金融许可证办理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履职考核的内容之一。各银监局也要参照制定相应的金融许可证考核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加强管理,完善空白金融许可证管理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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